《邵阳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考工作“十严禁”》
为确保我院招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现对我院单招考试招考工作提出“十严禁”纪律要求:
严禁违反回避制度:与考生或考生家长有直系亲属关系、与单招培训机构有过联系、为考生提供过单招培训服务等可能影响考试公平的考务工作人员,应主动、及时上报并申请回避当场考试,不得参与相关考务工作。
严禁泄露考试秘密:参与命题、组考、监考、阅卷等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与考试相关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考试题目、答案、评分标准、考生成绩等。
严禁泄露考生信息:妥善保管考生报名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等个人资料,任何人不得将考生信息出售、提供给任何机构或个人,防止信息泄露导致考生权益受损。
严禁参与非法招生:任何教职工不得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得提供、参与任何指导、辅导或培训服务,不得“提篮子”“打牌子”或提供任何工作便利。
严禁协助考生作弊:在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为考生作弊提供任何形式的帮助,如纵容抄袭、传递答案、协助携带违规物品等。
严禁私自作出承诺:任何人员不得向考生及家长私自作出任何承诺,如保证招生录取、保证专业调剂、虚假宣传学校优势等,不得误导、诱导考生或家长报考。
严禁说情或打招呼:禁止任何人员通过各种方式为考生说情、打招呼、递条子,违规干扰正常的招生录取工作秩序。
严禁违规进入考场:考试期间,非相关考务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考场,考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流程开展工作,不得随意离岗、串岗。
严禁收受考生财物:教职工不得收受或变相收受考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红包转账、有价证券等财物,不得接受考生或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健身等休闲娱乐活动,不得私自向考生或家长收取、收受任何费用。
严禁损害学校形象:在招生考试工作中,全体工作人员要时刻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不得在任何平台以任何名义发表不当言论或做出有损学校形象的行为。
对于违反以上“十严禁”的单位和个人,学院将严肃查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监督电话:0739-5338199,线索邮箱:sygyjjjc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