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 正文

邵阳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2024-11-14

邵阳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

为规范管理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工作健康有 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自信的精神, 增强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 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是指学校全日制年满16周岁的在 校学生;本办法所称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组织下利用课余 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活动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 ” 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 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 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 由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 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的开展。

第二条 邵阳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为勤工助学工 作的管理部门,任何学生个人和部门包括各类学生社团组织均不得以各种名义从事勤工助学中介活动。

第三条 学生工作处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制定;

(二)负责勤工助学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三)负责勤工助学岗位的开发、设置和审批;

(四)负责勤工助学人员的招聘;

(五)负责勤工助学活动的指导、协调与沟通;

(六)负责勤工助学酬金的管理和发放;

(七)负责勤工助学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四条 为保护和保障勤工助学学生的利益,校外单位来校 联系勤工助学工作,一律由学生工作处负责接洽;严禁身份不 明的人员和单位擅自来校招聘大学生,未经学生工作处同意, 招聘广告和商务广告一律不得进校,一旦发现,按照学校的有 关管理办法严肃处理。校外用人单位在用工过程中应加强学生 教育引领,充分保障学生正当权益。

第五条 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原则上限于节、假日和课 余时间进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 8 小 时,每月不超过 40 小时。寒暑假勤工助学的时间可根据学校的 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第六条 学校利用校内资源开辟渠道,大力建设勤工助学基 地。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 助理、思想教育助理、后勤助理、校园卫生和管理等为主。

第七条 根据工作时间的不同,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 临时岗位两种类型。固定岗位的工期较长,一般按学期、假期 或按月计算;临时岗位的工期较短,一般按天、小时或按工件计算。勤工助学酬金标准和用工人数由用工单位根据岗位需求、 工作时间、工作性质、劳动强度等因素提出申请, 由学生工作 处审批确定。

第八条 校内各部门申请勤工助学岗位时,须填写《邵阳工 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审批表》,报学生工作处登记、 审核,并建立相关的数据档案。对固定岗位的,还须报分管校 领导审批。未经登记批准的勤工助学岗位学校不予承认。各部 门应按照“谁聘用、谁管理 ”的原则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管 理,合理安排学生勤工助学的工作量,杜绝学生勤工助学超工 作量的情况出现,保证学生正当权益。各单位在招聘勤工助学 学生时,应优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应参考学生学习成绩 等情况,招聘学有余力的同学上岗工作。

第九条 勤工助学岗位的招聘程序:

(一)学生工作处公布用工信息;

(二)学生填写《邵阳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 请审批表》;

(三)学生工作处会同用工单位组织面试和考核,综合考 评合格后,确定勤工助学人员名单。

第十条 用工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勤工助学岗位职责的制定;

(二)负责勤工助学人员的岗位培训;

(三)负责勤工助学人员上岗期间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 和 日常管理;

(四)负责勤工助学人员的岗位考核;

(五)负责勤工助学酬金发放表的填报。

第十一条 用工单位应具备基本工作条件和安全工作环境, 不得安排勤工助学人员从事高强度、高风险及违反国家法律法 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工作,不得安排勤工助学人员擅自加班。

第十二条 勤工助学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和 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完成工作 任务。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终止勤工助学活动:

(一)勤工助学活动影响到学生正常学习或导致学习成绩 下降的;

(二)勤工助学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或用工单位 的规章制度,受到法律处罚或学校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

(三)经用工单位或学生工作处考核,勤工助学工作不合 格的;

(四)勤工助学人员因身体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从事勤工 助学活动的;

(五)用工单位违反本办法相关条款的;

(六)其他应该终止的情形。

第十四条 勤工助学人员单方提出辞职的,应提前(对固定 岗位,一般应提前 5 个工作日) 向用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再 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第十五条 各用人单位应于用工次月前 7 个工作日将勤工 助学报酬支付表准确、及时填好后提交至邵阳工业职业技术学 校学生工作处备案备查,学校财务处将酬金转入学生银行帐户。

第十六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学生工作处负 责解释。

附件1.《邵阳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审批表》

2.《邵阳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审批表》

邵阳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 年 3 月 20 日

附件 1:

邵阳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审批表

用工单位名称(公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岗位名称


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用工人数


人员要求


工作任务 与要求


酬金标准


学生工作 处意见


主管校领 导意见


附件 2:

邵阳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健康状况


二级学院


班级


宿舍


特长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申请岗位


申请理由


辅导员意见


二级学院意见


用工单位 意见


学生工作处意 见


主管校领导意 见


关闭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学院南路

邮编:422000  电话:0739-5276999

招生咨询热线:0739-5058868

版权所有:邵阳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湘ICP备2023022952号-1

湘公网安备:430503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