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分院评审的工作程序,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评审结果已初步确定(见附件),现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在公示期间,如有何任异议或需进一步了解情况,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评议工作组办公室提出。
公示时间:10月17日-10月25日
联系电话:19325878537
联系人:曾老师
智能制造学院
2024年10月17日